2012年4月16日,中交上海三航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的《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技术规范》(制定)工作大纲通过部审。该规范工作大纲送审稿审查会,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在上海主持召开,与会专家认真讨论和审查了工作大纲,认为大纲符合《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内容全面、章节安排合理。新编的规范将根据码头、防波堤、护岸、修造船等常用水工建筑物的特点,分别对其观测对象、观测项目和观测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方便设计单位与原型观测实施单位参考,具有可操作性、指导性和技术领先性。规范的制定将有助于促进我国水运工程科研、设计水平的发展,进一步实现施工、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并最终推动水运行业的技术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