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是部属专业救助公益性事业单位,救助责任区域为绣针河口至平山岛北端连线和北纬35°08′30″以南至宫头口135°方位线以北海域。大丰救助码头工程位于已建大丰港一期工程引桥中部,工程主要建设220米长码头一座,码头前沿可满足6000kw和8000kw的专业救助救助船同时停靠或14000kw专业救助船单独靠泊,码头后沿可满足救助拖轮及救助艇的靠泊,后沿结构按8000kW专业救助船考虑;后方形成的陆域为生产、生活辅助区,其占地总面积约为54043平方米。
大丰救助码头履行国际海上救助义务和国家承担的直接以人命救生为目的的救助职责,可满足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的战略需要,保障江苏海域沿海水上安全,并且适应江苏沿海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也是港口支持保障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大丰救助基地工程正是顺应国际形势和满足我国快速发展的海上交通需要而列入部“十二五”规划的国家公益型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