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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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第十四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指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要牢固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科学地回答了在一个日益开放、快速发展的社会里,应该倡导什么样的道德风气,应该确立什么样的价值导向,应该遵循什么样的行为规范。这是一种正确的导向,这是一种有力的示范。
这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国内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济成份多元化,择业方式自由化,生活方式现代化,利益分配多样化,对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价值取向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一部份党员干部的荣辱观也发生了严重的扭曲,社风、党风、政风、民风多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淡薄,为党奋斗的精神衰退了,斤斤计较个人的眼前利益;有的党员干部拿原则作交易,为了个人私利,不惜出卖国格、人格;有的党员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损公肥私,假公济私,甚至贪污受贿;有的党员干部不讲科学,不从实际出发,不顾省情、县情、乡情,乱集资、乱摊派、乱占地、乱开发、乱上工程,搞得劳民伤财;有的党员干部盲目攀比,办公讲豪华,坐车讲高档,花钱讲“气派”;诸如此类的问题有蔓延的趋势,对社会风气、社会道德体系造成了很大的冲击。而一些党员干部却不以此为耻,却以此为荣;相反对那些坚持“为人民服务、艰苦奋斗”精神的党员干部却视之为已过时;对那些坚持“诚实守信、勤奋劳动”的党员干部却视之为“傻帽”。中国社会的伦理道德受到前所未有的严重冲击。
一个社会,如果荣辱倒置,就会陷入罪恶的深渊;一个民族,如果荣辱倒置,就会陷入一片混乱;一个政党,如果荣辱倒置,就会乱党、亡党;一个党员干部,如果荣辱倒置,就会颓废。在这种情形下,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反映了人民的心声,符合时代的需要。
荣辱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基础。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石的要求。以胡锦涛总书记为首的新的一届中央集体领导,不仅从理论上为我们指明了方向,而且已经在实践中为我们做出了“示范”。严冬酷寒,胡总书记走访内蒙古牧区困难户;温总理赴辽宁阜新矿区,深入700米的矿井与矿工一起共度除夕;在抗击“非典”、抗洪救灾中,中央领导深入疫区、深入一线,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这些率先垂范已经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的反响。理所当然,我们党员干部都要成为这种“示范”的模范践行者。尚若如此,我们社会的文明程度何愁不会提高,我们的社会何愁不会和谐,我们的国家何愁不会蒸蒸日上。
舒福民